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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环保专项行动督查!



为调度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项目,8月20日,江苏省环保厅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启动部署会,决定组成6个现场督查组,从8月下旬开始,利用10天左右时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各设区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督查。


督查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生态环境部通报我省的6个典型案例查处整改进展情况;


国家组织的“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和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省政府今年挂牌督办16个重点项目中由省环保厅牵头落实的国考省考断面消除劣Ⅴ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整治等4个项目推进落实情况;


省级组织的太湖流域电镀行业、全省危险废物和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各地改善空气质量强制污染减排细化实施方案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此次督查将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自查自纠工作要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全程留痕。


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锅炉整治项目清单、重点源强制减排清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改清单……针对此次专项督查,省环保厅还围绕督查内容开展了专题培训,通过给督查人员“划重点”“列清单”的方式,细化具体任务和工作内容。


在现场核查方面,督查人员将着重核查: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生态环境部通报江苏的6个典型案例是否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达到序时进度;


“绿盾2017”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自然保护区内是否有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是否按方案有序推进,是否达到序时进度;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立、治”情况;


列入各市细化实施方案的强制污染减排停限产方案是否严格执行到位,企业65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项目整治到位情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清单编制情况和启动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危废处置单位、随机检查产废单位等情况。



对本次督查发现的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对督查发现的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专项督查旨在进一步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保持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公开曝光一批、约谈通报一批、严肃问责一批的“三个一批”措施,确保国家和省有关环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希望专项督查能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准备,并为地方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所做的基本建设方面工作提供基础,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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